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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三公” 树优助困

发布日期: 2013-06-21 浏览次数:

 -我校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201110131115,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关于2011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浙财教【2011253号)的要求,并结合我校评选实施办法,对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进行了严格的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已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奖获得者由教育部审批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当于国外的“总统奖学金”,奖励金额高达8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 人。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根据学生经济困难程度分4000/人和2500/人两档进行资助。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树优助困是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大学生成人成才的重要举措。我校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出全校最优秀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和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本次评定工作由学校学生处负责,各二级学院由党总支书记牵头成立评审小组,辅导员具体实施。整个评选过程以教育激励,树优助困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评定工作,充分发扬民主监督机制。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定,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及时做好细致的沟通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

本次评选工作中,我校共评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1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210人,国家助学金980人,奖助人数比往年略有增长,奖助金额总数高达412万元。评选结束后,我校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学生典型,深入挖掘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力争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