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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招 生 类 别

单考单招(三校生)

注:以下信息均以教育部和各省考试院文件为准。

一、2008年普高毕业生


  1、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中职学生报名:本省中职学校的原外省籍应届毕业生和外省中职学校的原本省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其户口在我省的可以报考。

 
2、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接受非本地户口的本省户籍考生报名。

    报考公安、军事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3、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3日至1月5日。

4、报名办法

     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由中学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往届生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由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录入。

    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科类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四类,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科或理科。

    报考艺术类(艺术兼文、理科)的考生,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发给《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报考证》)。考生均须凭《专业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参加艺术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其中,报考美术类专业(专业考试非素描与色彩科目的专业除外)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在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由高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音乐类专业(包括音乐学和音乐表演)全省专业统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的同时填报相应信息、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体育类(体兼文、理科)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体育专业考试相应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参加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二级运动员加分测试的相关手续亦在报名时同时办理。

    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拍摄电子照片。
 

5、几点说明

    (一)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条件暂按去年的办法进行;英语听力与面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06〕71号)规定执行。

    (二)政策加分项目及加分值暂时参考《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具体办法以《浙江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三)考生的报名信息库和照片,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于2008年1月9日前通过FTP直接传至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档案组建由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按去年的办法进行。  

更多2008年普高考试信息(点击查看)



二、2008年单考单招(三校生)

  
1、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毕业;
    3、职业技能资格合格(艺术类各专业、其它类中的体育、安全防范、学前教育专业除外);
    4、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和综合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中职学生报名:
    本省中职学校的原外省籍应届毕业生和外省中职学校的原本省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其户口在我省的可以报考。


2、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以接受非本地户口的本省户籍考生报名。

3、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月3日至1月5日。

4、报名办法

    (一)应届生由所在中职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二)往届生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2008年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考生职业技能合格证”(式样见附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身份证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由报名点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录入。

    往届生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浙江省高职招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认定对照表》(见附一)进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认定合格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浙江省2008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职业技能合格证”,具有报考资格。往年曾取得过“职业技能合格证”的往届生,须重新认定。

    (三)艺术类、其它类(航海专业除外)考生不再进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

    (四)高等职业教育(单考单招)招生共设17个报考类别(名称及代码如下表),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报考类别。  

更多2008年职高考试信息(点击查看)



三、2008年“3+2

   选拔办法:采取 “考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资格:

    (1)与我院挂钩的中职学校“3+2”五年制职业教育应届中职毕业班学生。
    (2)具备初级技能证书者。(具有中级技能证书者加分值按当年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3)德育考核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选拔资格:
    (1)受过留校察看处分者
    (2)受纪律处分,未予以撤销者
    (3)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并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4)没有相应初级技能资格证书者

2、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四门课。
     卷面分值:语文、数学、外语的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理论满分为250分。

3、命题和阅卷

     命题和阅卷工作由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派员巡监考,其他考务工作由各中职学校组织。

4、考试时间:每年的12月第一个周末(共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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