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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恒同志在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16-04-26 浏览次数:

 (2016414)

 

同志们:

刚才,刘厅长就做好今年高校招生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力保安全、力促公平、力推改革、力优服务4个方面的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逐一对照、抓好落实。这里,我主要讲三方面内容:一是2015年高校招生工作回顾;二是今年基本情况和重点工作;三是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5年高校招生工作回顾

2015年,在省招委、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各级教育局、各高校和中学大力支持,招生考试战线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推动全省高校招生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全省28万考生报考普通高校,录取24.4万人,录取率为87.1%,比上年略有提高;3.8万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单考单招,共录取3.1万人,录取率为81.6%

(一)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开启新征程

公布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去年2月,公布了2017年拟在浙江招生1368所高校、2.37万余个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范围;5月,公布了单独考试招生有外语要求的专业(类)。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持续深化。试点院校、专业和录取人数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浙大、复旦、上海交大、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6所高水平大学录取912人,比上年增加89%,大大增加了我省考生上好学的机会;试点工作连续5年实现零投诉。

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成功试水。15所院校先行试点,实行考生自愿报考、院校综合测评、一档多投、双向互动选择2.5万名考生报考,其中报考2所以上院校的超过42%,被2所以上院校预录取的约占10%,其中最多的同时被4所院校预录取。通过试点,有效扩大了考生的选择权,实现了从选报、选考到选录的全面贯通,选择机会更加丰富

首次学考选考平稳实施。去年10月首次考试全省共有24.9万名考生报考,共59.2万科次,其中学考57.5万科次,选考1.7万科次,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首次考试取得成功,考风考纪良好,出现了各方反应异常平静的考试新景象。就在上周,今年上半年学考选考,也是改革后的第二次学考选考圆满结束,25.4万考生报考,共96万科次,其中学考81.1万科次,选考14.9万科次。与首次考试相比,考生和家长的心态、言行更趋从容、淡定,媒体报道积极客观,对试题反映符合预期,社会关注度逐渐降低,常态化考试格局正在形成。

职业技能考试稳步推进。2015年扩大到15大类,4.52万名考生报考,考试平稳有序,实现了专业理论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的升级,促进了中职学校的课程改革,也使招生选拔更好地体现了职业教育的本质属性。

中职学生成才通道更加宽广。高职单考单招扩大了应用型本科招生规模,本科高校26所,录取2984名;5所高职院校首次开展四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试点,录取考生300名。两类合计录取本科3284名,比上年增加2257名,单考单招考生的本科录取率达8.6%。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单考单招本科招生计划。

(二)高考公平公正增添新内涵

严格落实高考加分政策。进一步减项目、限范围、降分值、强管理。社会关注的体育加分,从2010年的1011人下降到2015年的134

努力增加农村学生“上好大学”机会。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农村学生181人,29个县自主招生录取率在全省占比由10%提高到23%。扩大实施“地方专项计划”,面向12个重点县定向招生高校扩大到23所高校,安排计划400名,比上年增加100名,这12个县考生的一批录取率比原来提高了4%

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全面贯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十公开“26个不得的要求,坚持部门职责相互制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纪检监察现场全程监督,数据信息第三方比对,实行刚性计划管理,整个录取工作规范、透明、有序。

(三)广大考生有了更多“获得感”

考试成绩报告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在全国率先推出个性化成绩报告制。首次学考选考结束后,面向全体考生推出了59万余份全新的成绩报告,报告分成绩报告和诊断信息报告,反映学生个体在全体学生中的相对水平,引导学生更加关注自身知识、能力掌握状态,帮助学生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宣传咨询服务进一步加强。首次推出了教育考试百问百答,目前为止已推出12个专题,以方便、适用、管用为出发点,就志愿填报、学考选考、艺术类招生、三位一体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等进行答疑解惑。开通浙江考试官方微信,形成了一刊一网两微的四位一体宣传新格局,目前已发布原创微信近200条,传递资讯应时率、内容覆盖率、信息原创率均达98%以上。

考生利益保障更加到位。进一步严格投档比例,有效减少了考生退档的风险。进一步拓展了服务考生的举措,重点关注残疾考生考试录取情况,除6人放弃志愿填报外,其他116名考生均正常投档录取、无一退档,对首位盲人考生参加高考给予全程、全方位支持。

二、今年基本情况和重点工作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共 26.86万人,其中文科9.95万,理科16.91 万,总量比去年减少 1.13万人,其中文科减少0.33万人,理科减少 0.8万人;高职单考单招报名人数共3.88万人,比去年增加近900人。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从2016年起,各地高职招生规模由各省统筹确定,教育部不再下达计划。全国本科招生总规模增长约1%。据此,我省拟安排本专科计划27.73万名,其中本科计划15.18万名,与上年保持一致。由于教育部分省计划还未下达,考虑到今年考生人数减少,且具体计划编排中,进省计划会多于出省计划,预计今年录取率可保持在去年水平录取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努力争取985211等重点高校增加计划,为我省考生争取更多优质教育机会。

2016年是高考招生综合改革的决胜之年。年初,我们下发了《2016年全省教育考试工作要点》,对各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就招生考试工作来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公布2017年招生录取具体办法

去年年初以来,我们着手研究制订录取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征求了有关中学、学生和高校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已形成了初稿,并向省政府和教育部领导作了汇报。录取办法对考生分段、志愿数量和志愿填报、投档录取流程和投档比例、同分考生投档规则、提前录取院校招生办法、艺术体育类招生办法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范围听取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组织好听取意见工作,主动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同时要做好保密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征求意见完成并修改完善后,今年下半年将择时尽早向社会公布。

为了让考生、家长、高校和中学更好地适应新的招生办法,缓解考生的焦虑感,同时也对教育部开发的录取系统进行测试,我省考虑今年年底组织开展一次全真志愿填报和录取模拟工作。届时将有20余万考生、1000余所高校参加,相关工作将于下半年部署。

2.深化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

近年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并日益向高水平大学拓展,今年将进一步深化。一是省内高校试点规模扩大。46所省内高校参加,招生计划6557名,较去年增加35%。其中浙江警察学院全面实施三位一体招生。二是省外高水平大学试点规模进一步扩大。前期有10余所高水平大学提出了试点申请,经多方争取和协调,教育部已原则同意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加入我省试点。目前,我们正加紧与两校沟通具体方案,待教育部备案后公布。这样,加上已有的复旦、交大、浙大等6高校,在我省开展此项试点的高水平大学达到8所,计划也将有较大幅度增长,8院校试点计划预计超过1000。根据高校的要求,经综合考虑,北大、清华、复旦、交大、浙大、中国科学院大学等6校安排在统一高考填报志愿前(即625日前)完成录取,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其他院校仍在相应批次的提前批投档录取。

高职提前招生在去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面推开,比试点方案规划的目标提前了1年。共35所院校参加,比去年增加20所;安排计划1.42万,比去年增加1名。原有高职自主招生将不再实施。高职提前招生“一档多投”是新事物,特别是今年首次参加的20所院校,要加强政策学习,严格遵循考试和录取规则做好各项工作,严格全省统一规定时间通过服务平台操作,并逐一通知考生及时上网选择,确保一档多投顺利实施

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今年,报名考生成倍增加,截至目前已达22.2万人次。作为一种多元的选拔模式,能否确保安全、公平是社会高度关心的,是改革能否成功的根本前提,是生命线。3月,我们召开专题会议作了部署,2次下文作了强调,针对一些重要环节还点对点作了提醒,并对部分院校进行了考前检查。目前,整个工作正在进行中。各校要严格按招生章程,杜绝打招呼、搞变通、本校教职工参与相关社会培训等违规现象;要强化考生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网络安全保障、数据核对备份,加强对风险易发环节的管理。对在试点过程中发生有禁不止、有悖公平等问题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直至取消其试点资格,今年我们就暂停了1所高校参加试点的资格。

3.安全平稳组织好考试工作

6月高考、10月学考选考、年底职业技能考试、各校特殊类型招生将相继举行。关于考试安全,刘厅长刚才已经作了全面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刘厅长的要求,一一对照,认真查找存在的短板,并补足补齐短板。要在加强政府统筹、抓好部门协同上下功夫,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上下功夫,在强化核对校验、强化考场管理、强化快速应对上下功夫,进一步排摸风险、消除隐患,落实落细各项准备工作。

关于10月学考选考,主要提3个方面。一是考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01516这个双休日举行,我们将于近期正式发文部署。作这样的时间安排,考虑了教育部确定10月最后2个周末分别是全国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因素。各地教育局和高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教学、考试等有关方面的安排,特别是杭州市要结合G20峰会安排,提早谋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二是考点。由于考生人数会有较大幅度增加,各地要结合本地考生报名情况,提早谋划好考点安排。省考试院也将出台已有考点的启用标准。三是外语科目。首次实行全国卷外语考试,且听力和笔试同时进行,这对组考提出了新课题,组考的难度和复杂性大大增加,各地考试招生机构要未雨绸缪、精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精准做好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农村专项计划包括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院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不占我省的分省计划,是我省符合条件考生升高水平大学的纯增量通道。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相关政策将作2项重要调整。一是扩大地方专项计划和生源范围。考虑计划安排600名左右,比去年增加200名。相关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本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同时,招生范围将从原12个县扩大到与高校专项计划相同的29个县。报考条件与去年相同。二是根据教育部要求,对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进一步明确为农业户口户籍,居民户口不行。近期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将联合发文布置。有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公安部门,严格按规定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精准实施执行不走样

5.公布2018年选考科目范围和单独考试招生的外语要求

目前2018年选考科目范围报送工作已正式启动。此次编报在已公布的2017年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只编报2018年拟新增招生专业(类)、因专业调整或教学改革确需修改要求的专业(类)。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完成系统报送和核对确认,不得为生源而在无相应教学改革配套情况下,机械实行按类招生。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类)的外语要求报送工作也将于近期开始。

三、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做好今年的高考招生工作,刘厅长已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以钉钉子、啃硬骨头、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我在这里讲几项具体工作。

一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有三项工作:第一:高考改革政策和业务培训。省考试院将通过集中培训、举行读书会等形式,对市县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人、高校招办主任、高中校长等进行培训,并开展业务知识考核。第二:命题和评卷教师队伍建设。首先是重视并支持命题、评卷教师的选派工作。高考是连接高校和中学的纽带,选派教师参加命题和评卷工作是学校应尽的义务。因此高校和中学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认真选派命题和评卷教师,在工作量计算、教学科研考核和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作为重要考虑依据。省厅已经决定将教师参加命题、评卷、监考等工作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其次是加强命题和评卷教师业务培训。去年,省考试院首次面向全省组织了400名中学语文教师评卷培训,大家反映效果很好。今年,我们还将培训250名中学英语教师,接下来将推进其他学科评卷教师培训。高校和中学也要加强对命题、评卷教师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第三:高校要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各高校领导要重视学校招生工作,根据高考招生改革的工作需要,配足配强专职人员,特别是考务、信息技术人员。

二是在科技强考方面。一是加快实现指挥中心互联互通。目前省与市县的互联互通已经实现,但市与县的互通还存在不足,各市在这方面要下功夫,争取高考前实现市与县之间互联互通,省考试院将给与适当的经费补助。二是强化现场指挥。明确要求考试时,各市县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指挥中心现场值班,处理突发偶发事件。三是加强日常维护和升级。要及时对有关技术设备进行调试、检查、补充、更新。这里强调一下,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拟从10月学考选考起,采取使用考生身份证识别措施,各级考试招生机构、中学要及时周知考生办理身份证,并做好相关设备的准备工作。

三是在宣传教育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深入宣传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的进展和成效,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要合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特殊类型招生、2017年录取办法、农村专项计划等热点的宣传解读,提高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对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的舆情监控,遇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目前,各高校正在制订招生章程,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做到合法、规范、准确,制订完成后抓紧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高校在招生宣传中,要准确解读规定,不传播虚假信息和片面观点,不夸大其词、含糊其辞。各中学要对学生加强励志教育和正面引导,重点强化诚信教育、安全教育,讲清楚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入刑的新规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诚信迎考、理性应考。

四是在督查问责方面。要继续层层签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责任书》,建立责任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对于出现问题的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将继续对各市高考、学考选考开展考前检查,各市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也要对所属县、考点开展考前检查。省考试院还将加大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院校的监管,实行考前检查、考中巡视,确保公平公正。

去年,教育部针对高校招生,出台了“26个不得”禁令。我在这里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强调以下几个不得。各高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及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高中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今年,教育部将进一步加大了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造假考生严肃处理;对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暂停或取消学校该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首次明确提出,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26个不得”禁令,不越底线、不踩红线。

同志们,高考招生工作千头万绪、改革任务繁重艰巨,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使命感,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今年高考招生工作,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