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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发布日期: 2006-03-13 浏览次数:


    一、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本省中职学校的原外省籍应届毕业生和外省中职学校的原本省籍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其户口在我省的可以报考。

    二、 报名地点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市、县招办可以接受非本地户口的本省户籍考生报名。
报考公安、军事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的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招办报名。

    三、 报名时间
    全省报名时间为1月3日至1月5日。

    四、 报名办法
    应届生由所在中学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并由中学统一组织考生报名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社会生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考生应如实填写(涂)有关报名表(卡),并对自己所填写(涂)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参加体育专业的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的专项测试、音乐类专业的全省专业统考,在高考报名时同时进行。
    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几点说明
    (一)思想品德考核、英语面试、体检、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报名条件暂按去年的办法进行。
    (二)优惠加分项目及加分值先按附一进行,最后以《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准。
    (三)报名人数和考场数由市招办汇总后于1月10日前传真至省招办(0571-88907570),格式见附二。
    (四) 加分考生有关材料和二级运动员花名册由市招办汇总后(花名册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于2月28日前报省招办。
    (五)考生档案组建由报名地招办按去年的办法进行。

附:一、《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
    二、《浙江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考场数上报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