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年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过文化科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规定按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最低分考生出现同分,则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较高的考生。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28日起到5月15日止。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0571-86928212,联系人:景老师。
5、公示期后,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发布正式入选名单。
招生办联系电话:0571-86928112、86928113。
传真:0571-86928112。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邮政编码:310018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