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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进一步规范三模三电高考加分

发布日期: 2010-01-11 浏览次数:

    近年来,“三模三电”等体育项目高考加分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切实规范管理、促进高考更加公正公平,经省招生委员会同意,日前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发出通知,决定对“三模三电”高考加分管理作出进一步规范。

    据了解,最近一段时期,省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召开了一系列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阶层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建议,参加会议的有家长、学生代表,有教育管理部门、校长、教师代表,有体育管理部门、体育教练员、裁判员代表,有专家、学者代表,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士。省教育和体育部门还深入到宁波、绍兴等地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倾听基层意见。经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从四个方面规范对“三模三电”等体育项目高考加分的管理。

    一是限定条件和范围。2010年起,对“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实行“三定”,即定项目、定赛事、定名次管理,加分项目限定在由省体育局、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赛事和项目范围内。其中国际重大比赛及全国体育大会取个人前6名,全国性重大比赛(不包括全国分区赛)取个人前3名,全省性重要比赛取个人第1名且需同时获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二是降低分值。从2010年起,所有“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项目高考加分分值从20分降为10分。

    三是继续实行省级统一认定测试。在各地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体育局对申请加分者进行统一认定,省体育局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对符合测试条件的申请者组织统一测试。所有申请加分考生均须参加认定或测试,认定测试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加分。

    四是实行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督。省体育局定期通过新闻媒介公布比赛计划、测试安排和其他相关信息,并规范竞赛管理,实行公开报名、公平竞争。省教育考试院按照统一要求,对所有申请加分的考生,实行所在学校、市县和省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做到信息对称,程序公开,结果公示。加分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通知》还提出了申请“三模三电”高考加分的过渡方案,即发文之日前,在“三定”范围以外,在列入国家体育总局年度竞赛计划的赛事中获得相应奖励和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仍有申请加分资格。发文之日后,在“三定”范围以外,获奖获证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同时明确,今后教育部如出台进一步具体规定,按教育部新规定执行。

     据初步测算,实行进一步规范管理措施后,最终能获得高考加分的“三模三电”项目获奖考生人数将比以往至少压缩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