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06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单考单招)工作实施意见》(浙高招委[2006]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考生符合2006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单考单招)优惠加分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一周,对有疑义的考生,可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计划发展处反映情况,电话:0571-88907515。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6年6月13日
附件:2006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单考单招)优惠加分考生名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6年6月13日
附件:2006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单考单招)优惠加分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