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章程规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拟录取资格。
(重要提醒:请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否则后果自负。放弃录取考生也需要登录系统确认)
具体进程如下:
2018年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生请点击进入)
(重要提醒:请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否则后果自负。放弃录取考生也需要登录系统确认)
具体进程如下:
5月9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0日 | 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1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2日 | 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
5月13日 |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
5月14日 |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
5月16日 | 结束网上录取。 |
5月17日-30日 | 公示录取名单。 |
5月31日 |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
6月1日后 | 邮寄录取通知书,具体日期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