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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 2010-03-29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10年,我校将确定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我具有特色的部分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安排自主招生计划100名,专业及计划具体分布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计划

学费标准

物流管理

/

3

20

6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20

6000/

国际贸易实务

/

3

20

6000/

会计

/

3

20

600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3

20

6000/

合计

 

 

100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事先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号的高中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在校期间各门学科无不合格记录;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5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符合上述5项条件的考生可报考。)

三、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申请条件可采取登陆学校招生网报名(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网http://zsb.zjtie.edu.cn,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或本人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凡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只参加一志愿专业面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报名考试资格。已网络报名而不缴费或者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络报名无效。

    1.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盖章)方可有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A4纸)

3)近期半身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4)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0422

3.现场确认时,考生与我校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4.现场确认时间:2010423 上午900至下午1700

    5.现场确认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B4401381路公交车直达)

    6.报名费:110/人,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费。

    7.自主招生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注:现场确认时需带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报名证原件。

四、测试与评分

考生应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并参加当年高考。

1.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10424

2)测试地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内(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3)测试目的: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4)测试形式:面试。

5)测试内容:由基本素质、英语口语、形象气质三部分组成。

6)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总分由面试分和附加分两项合成,面试100分,附加分最高15分。

2.综合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会计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物流管理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40分、形象气质20分。

3.政策加分

在高中(中职)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总分中加515分:

1)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文娱竞赛(限音乐、舞蹈、绘画、唱歌、戏曲)、体育技能竞赛(限田径、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以及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加15分;

2)在县(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文娱竞赛(限音乐、舞蹈、绘画、唱歌、戏曲)、体育技能竞赛(限田径、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技能大赛、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以及团体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加10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上述加分因素需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考生加分须在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五、确定入选考生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志愿,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入选考生。

2.学校根据考生的总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政策加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150%的比例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若其中某专业一志愿入选名额不足,余额计划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择优入选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以此类推。

3.如有考生的总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面试内容中的基本素质、英语口语、形象气质单项分值次序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

4.降分幅度50分。

5.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参加高考录取时学校投档线下的降分幅度,在本校招生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及其降分幅度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入选资格通知书。

六、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其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上,我校投挡线下降分幅度以内,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批录取最后一天,向我校投档,我校根据公示的考生专业名单,按校考与高考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5.凡已被我校提前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当生源不足时,自主招生计划不足部分转到普高第三批招生计划。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4.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5.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高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考试考核和录取工作。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到违反招生纪律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8.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自主招生专业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2.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物产示范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1-86928112F 86928113  86928216F

 86928269  86928088

招生网址:http://zsb.zjtie.edu.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71-86928007 86928017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

E - Mail:wenllzj@126.com

 附件: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rar

本章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