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文件的精神和要求,2009年,我院将确定社会紧缺,应用性强和我院具有特色的部分专业中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严肃招生纪律,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院安排自主招生计划50名,专业及计划具体分布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计划 |
学费标准 |
物流管理 |
文/理 |
3年 |
10 |
6000/年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文/理 |
3年 |
10 |
6000/年 |
国际贸易实务 |
文/理 |
3年 |
10 |
6000/年 |
会计 |
文/理 |
3年 |
20 |
6000/年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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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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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各门学科无不合格记录;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5.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上述1、2、3项条件须提供原高中学校证明材料,上述5项材料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
三、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请条件可采取登陆学校招生网报名(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就业网http://zsb.zjtie.edu.cn),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或本人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凡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只参加一志愿专业面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报名考试资格。已网络报名而不缴费或者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网络报名无效。
1.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签署意见(盖章)方可有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或户口簿复印。(A4纸)
(3)近期半身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4)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各学期成绩汇总表。(A4纸)
(5)个人高中阶段表现鉴定,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等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公章。(A4纸)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23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4月24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
4.现场确认地点: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B支4、401、381路公交车直达)
5.报名费:11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费。
6.自主招生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不退还。
注:现场确认时需带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四、测试与评分
考生应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并参加当年高考。
1.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
(2)测试地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内(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3)测试目的: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4)测试形式:面试。
(5)测试内容:由基本素质、英语口语、形象气质三部分组成。
(6)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总分由面试分和附加分两项合成,面试100分,附加分最高50分。
2.综合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会计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物流管理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30分、形象气质3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基本素质40分、英语口语40分、形象气质20分。
3.加分标准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外另加5—50分,每生最高加分不超过50分。
(1)省一级重点中学具有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者(加50分)。
(2)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加3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加30分)。
(4)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比赛(竞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一等奖奖励者(加30分);参加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或三等以上奖励者(加20分)。在重大国际性比赛中获得奖励者(加40分)。
(5)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在省级及以上部门举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奖或发明奖者(加30分);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加20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考生加分须在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五、确定入选考生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志愿,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入选考生。
2.学院根据考生的总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政策加分),按照自主招生计划150%的比例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确定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不足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
3.如有考生的总分(综合素质测试考核成绩+政策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面试内容中的基本素质、英语口语、形象气质单项分值次序择优确定拟入选考生。
4.降分幅度:考生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物流管理专业可降5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可降50分,会计专业可降5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50分;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物流管理专业可降4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可降40分,会计专业可降4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40分;总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物流管理专业可降30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可降30分,会计专业可降30分,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可降30分。总分低于69分(含69分)以下,不予考虑。
5.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参加高考录取时学校投档线下的降分幅度,在本院招生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入选考生名单及其降分幅度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入选资格通知书。
六、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高考,其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上,我院投挡线下降分幅度以内,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向我院投档,我院根据公示的考生专业名单,按校考与高考总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5.凡已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当生源不足时,自主招生计划不足部分转到普高第三批招生计划。
七、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
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3.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4.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5.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高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考试考核和录取工作。
6.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到违反招生纪律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7.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8.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1.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
自主招生专业学费每人每年6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2.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物产示范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九、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71-86928112 86928113 86928216(F) 86928088招生网址:http://zsb.zjtie.edu.cn
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571-86928007 86928017
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E - Mail:wenllzj@126.com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