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信息
报考指南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报考信息 > 报考指南 > 正文

200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

发布日期: 2007-06-27 浏览次数:


    一、文、理科专业录取批次、时间及院校安排
    1.提前批:7月9日-11日。
    军事(国防生)、公安、航海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及经批准列入该批招生的高校、专业。
    2.第一批:7月12日-19日。
    全国重点大学、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高校的本科专业。
    3.第二批:7月20日- 28 日。
    一般高校的本科专业。
    4.第三批:7月30日-8月6日。
    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
    5.第四批:8月8日-17日。
    专科和高职专业。

    走读、定向计划的录取与该校同层次计划同批次进行。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时间及院校安排
    1.第一批:7月 9日-11日。
    普通本科校考专业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统考专业。
    2.第二批:7月 13日-16日。
    省统考的普通本科及经批准列入该批次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
    3.第三批:7月 20日-23日。
    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
    4.第四批:7月 30日-8月2日。
    专科和高职专业。

    专业校考的艺术类普通高校(专业),务必在7月5日前,
    按我院《关于印发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7]1号)附件3格式,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库,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我院yszs@zjzs.net,同时,还须将一份按规定格式打印并加盖公章后的拟录取名单特快专递或传真我院计划发展处。经我院审核后网上投档,学校下载办理录取手续。对超过相应批次录取时间提供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不予办理调档手续。
    认可我省专业统考成绩,自定录取办法的艺术类高校(专业),尚未将录取办法报我院的,务必在6月30日前报我院确认。
    三、体育专业录取批次、时间及院校安排
    1.第一批:7月 9日-11日。
    重点高校本科专业。
    2.第二批:7月 13日-16日。
    一般高校本科专业。
    3.第三批:7月 20日-23日。
    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
    4.第四批:7月30日-8月2日。
    专科和高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