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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3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3-11-11 浏览次数:

一、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

2.计划安排

本科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2013年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对照表》)的对应关系,确定录取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经同意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对应的高职专业范围。

专升本招生计划列入各校当年总体招生计划。如遇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

分校分专业计划见附件6

二、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

考试分文理、录取按类别。设文科、理科两个考试科类,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录取类别。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无考试作弊记录。

3.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0%,无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补考及格视作及格)。

4.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报考艺术类及教育类中的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休闲体育等体育专业的除外)。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320日至24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考试科类和录取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试科类和一个录取类别,具体录取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个院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录取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院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院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院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附件2)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CET-4级、CET-6级)成绩证书复印件,并现场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考费(110/人)。

考生所在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审核完成后,由考生所在院校对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文、理科,具体为:

考试科类

考试科目

录取类别

文科

大学语文、英语

文史类

法学类

教育类

艺术类

理科

高等数学、英语

理工类

经管类

农学类

医学类

艺术、体育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2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420日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在按8个录取类别对考生总分排序的基础上,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院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院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院校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按事先制订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录取规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和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它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院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拨付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

2.《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整理后存入考生档案。

3.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招生院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