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1.招生高校
我省各类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包括公办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经批准均可开展专升本招生。省重点建设高校要逐年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2.计划安排
各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招生规模,编制分类分专业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本科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原则上按照《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19版)》(见附件2,以下简称《对照表》)的对应关系,确定招考类别及对应的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要求;部分专业确有需要的,经同意后,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对应的高职高专专业范围。英语不作为统一报考条件,但招生高校可根据专业学习需要明确考生英语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等具体要求,并在省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明确。学校不设单科成绩要求。
二、招考类别
根据专业对口原则,高职高专和本科专业分为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招考类别(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1.我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于2019年3月16日至20日期间,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取得注册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可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拟报考高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高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本科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医学、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确。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2019年3月22日至24日到现所在高校的确认点,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凭身份证办理确认手续,按规定缴纳考试费(110元/人);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需现场拍摄电子照片,上传系统后重新打印《考生登记表》并签名。
考生所在高校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其所填相关信息是否真实,并在《考生登记表》上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五、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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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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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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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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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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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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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育类专业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由招生高校组织专业加试,并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完成。专业加试合格考生才能填报相应的高校专业志愿。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19年4月14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六、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高校录取
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19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高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其中艺术大类中的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幅度不超过10分。
七、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19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注明三年制的除外)。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在我省应征入伍的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和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毕业高校办理确认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我院指定高校办理)。根据我省实际及往年报名、录取情况,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确认高校需认真审核确认考生身份、毕业证明,并在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身份证、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后于4月15日前寄送至我院计划发展处。其余事项与普通考生相同。
九、其他
1.报名考试费由考生所在高校收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户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帐号:7332710195900000580;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用途:303024专升本考试费)。
2.《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高校存入考生档案并寄送至录取高校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