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提前招生章程》和《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规定,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获得的,在2015年4月3日前取得获奖证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书原件给工作人员查验的,符合项目要求的,可获得相应分值。同时符合多个条件者,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分值可累计,最高不超过20分。无符合条件者素质特长项分值为零。现将通过审核可获得素质特长项分值的,已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我校举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考生获得我校2015年提前招生和自主招生素质特长项相应分值。
公示时间:2015年4月12日—4月14日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学正街66号
招生办电话:0571-86928113
举报电话:0571-86928212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2日